男女有別!酒店稅率25% 牛郎店頂多15%
更新日期: 2006/08/10 18:30
「營業稅法」太落伍!
稅法明訂,有「女性」陪侍的酒店,營業稅率百分之二十五;但是,這幾年牛郎店
越來越多,由於是「男性」陪待,稅法沒有特別規定「男性」,目前牛郎店頂多課
稅百分之十五,真是男女有別
國稅局新進的稅務員九成以上都是女性,整體平均,女性也佔了六成
女性多,要上酒店查稅,自然不方便,國稅局還得會同警方展開夜間稽查
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陳文宗說
除了稅務員的性別是困擾,酒店陪待者是男是女,課稅上,也不公平
因為目前的營業稅法
明訂酒家以及有女性陪待的茶室、咖啡廳、酒吧等營業場所,必須課百分之二十五
的稅
但是男性陪待的牛郎店卻不必,第三性公關陪待的場所也不必,頂多用夜總會、有
娛樂節目的餐飲店,課百分之十五的稅
「現在很簡單嘛!以後,稅法上,把『女性』兩個字拿掉就可以了」
國稅局心知肚明牛郎店和第三性公關店的營業收入不容小覷
但多年來,卻不曾主動建議財政部修法
目前國稅局和警方針對八大行業展開的夜間稽查,主要要看店家發票怎麼開
例如 明明適用稅率百分之二十五,卻故意用一般稅率百分之五、或者夜總會、
娛樂餐飲店的百分之十五課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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